根据2025年四川省养老金调整及计发政策,主要变化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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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调整
自202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153元提高至163元,每月补发部分同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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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与计发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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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为202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321元),退休时按指数化缴费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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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系数为139,个人账户养老金公式为: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例如:300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对应约290.78元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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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养老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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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约163元(2025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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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按上述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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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养老金 :两者相加,例如约19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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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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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计算
公式为: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累计缴费年限} \times 1%$$
其中,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缴费工资指数(0.6~3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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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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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1日前参保人员需额外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公式为: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text{视同缴费年限} \times \text{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 \times \frac{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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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计发基数为8321元,缴费指数1.1252对应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29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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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养老金
- 独生子女父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劳动模范等可获额外增发,例如独生子女父母每缴费一年增发0.1%的缴费工资,工龄30年者增幅约2.8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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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调整机制 :2025年预计整体增幅约3%,包含定额调整(27元/月)、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基数挂钩)及倾斜调整(针对高龄、艰苦地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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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调整 :2023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518元,未来可能根据经济情况调整。
以上政策综合了基础保障与个人缴费贡献,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