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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甲状腺药物
常用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等,需长期服用以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多数患者需持续用药1-2年,部分需延长至3-5年。若药物控制不佳或复发,可能需联合放射性碘或手术治疗。 -
放射性碘(¹³¹I)治疗
适用于药物不耐受、复发或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治疗后需配合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保护心脏功能,减少甲状腺激素波动对心脏的影响。 -
对症治疗药物
- 心力衰竭:使用强心苷(如地高辛)、利尿剂(如呋塞米)及血管扩张剂。
- 房颤:普萘洛尔控制心率,洋地黄类药物辅助复律,必要时电复律。
- 心绞痛:硝酸酯类药物扩张冠状动脉,β受体阻滞剂降低心肌耗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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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妊娠期或年轻患者优先选择抗甲状腺药物,避免放射性碘;甲状腺危象需紧急使用大剂量抗甲状腺药物联合糖皮质激素。
注意事项:
- 需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及心脏指标,调整药物剂量。
- 戒烟限酒、低盐饮食,避免剧烈运动诱发心脏事件。
- 若合并其他心脏病(如冠心病),需联合相应治疗。
甲亢性心脏病的治疗需个体化,早期规范控制甲亢是关键,多数患者可通过药物或放射性碘实现临床治愈,但需长期随访管理心脏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