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中。
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中。该条款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并明确指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法律还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这意味着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可能有机会生育超过三个子女。对于少数民族,法律也规定要实行计划生育,但具体办法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这体现了对少数民族特殊情况的考虑和尊重。如果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法律明确规定,应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总的来说,中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在综合考虑国家人口发展、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民族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旨在实现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