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可以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供家庭成员使用,但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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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项目
包括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以及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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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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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如配偶、父母、子女)需同时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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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北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使用,且需先使用参保人员本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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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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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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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京通"小程序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家庭共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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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需完成实名认证并绑定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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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规则
- 家庭成员按备案顺序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先使用参保人员本人账户余额,再使用其他成员账户。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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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范围扩展 :2022年12月起,北京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大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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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衔接 :2021年已允许支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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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若被共济人在外省市参保,当前政策暂不支持使用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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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用途 :个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等非医保保障范围支出。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医保局官方文件及政策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