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计算涉及多个步骤和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综合单价的组成
综合单价应包含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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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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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工日单价×工日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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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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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费(台班消耗量×台班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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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直接费(如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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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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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费(直接费×管理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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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按国家或地方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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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 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润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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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计算(如增值税)
二、计算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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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
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确定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如土方体积、混凝土方量等)。 - 土方工程量=开挖体积+填方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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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量=构件体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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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工程量=重量×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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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费用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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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需参考市场价或企业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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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费率、利润率按合同约定或行业标准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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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按国家或地方规定计算。3. 计算直接费
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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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间接费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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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费=直接费×管理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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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率。5. 计算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清单工程量。6. 计算税金
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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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与审核
将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工程量及总价汇总到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并进行审核,确保计算准确。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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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
需结合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规范,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例如,混凝土工程需分别计算基础、柱、梁等构件的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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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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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材料价格波动、施工难度、工期等因素,及时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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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若有工程量偏差条款,需按约定调整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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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费用
部分综合单价需包含风险费用(如价格风险、施工风险等),具体计算方法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通过以上步骤,可系统计算出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项的综合单价,并为工程造价控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