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包干工程量超出结算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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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合同约定:首先查看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关于工程量超出如何结算的条款,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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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新的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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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发包人应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应按实际验收合同的工程量调整。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验收合同的工程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的,一般不能调增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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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工程变更因素:如果工程量的增加是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那么这部分增加的工程量可能会被计入结算。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合同中的变更条款或者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在总价包干合同中,如果实际工程量超出工程量清单,首先应遵循合同约定,然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还需要考虑工程变更等因素对工程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