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常见分类体系,需根据具体场景和需求进行区分:
一、按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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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或设计变更
由业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原因包括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
- 设计单位变更:因设计缺陷或优化设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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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变更
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条件(如地质、水文、设备限制)或临时问题提出变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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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变更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时提出,例如地质条件变化、施工设备限制等。
二、按工程变更的性质和费用影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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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变更(重大变更)
包括改变技术标准、设计方案(如结构型式、隧道位置)、重大防护设施等,或投资增加3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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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变更(重要变更)
不属于第一类的较大变更,如标高、位置、尺寸调整,或涉及运输能力、安全标准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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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变更(一般变更)
原设计图纸的明显差错、局部修改(如材料代换)、不降低原设计标准的调整等。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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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类型补充 :部分分类体系将“用完变更”(如材料用完后再更换)或“某批变更”(需审批的用料调整)单独列出,但此类分类多基于施工流程而非参与方或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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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关联 :重大变更通常需经过更严格的审批流程,而一般变更可能仅需现场确认。
建议根据实际工程管理规范选择分类标准,并结合具体场景分析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