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及各地最新调整,产前假相关规定如下:
一、产假总时长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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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假15天
从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假,非强制性规定,但不得与产后假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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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假期
包括产前检查假(妊娠12周内初查计入劳动时间)、晚育假(30天)、难产/多胞胎假(剖腹产等增加30/15天/每多生1个婴儿15天)等。
二、工资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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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假工资
按照本人 实发工资的80% 发放,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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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实行生育保险的地区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100% 发放;未参保地区由企业或单位补足差额(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按高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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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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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方法规要求妊娠7个月以上必须给予产前假2.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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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医保支付限额提高(如职工医保3000元/孕次,居民医保300元/孕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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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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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假申请
需经单位批准,且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如妊娠12周内初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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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
顺产6.5个月按80%发放,延长期间按7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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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合并使用
若提前生产,可将产前假与产后假合并计算。
四、法律依据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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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修订)及2021年生育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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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晚育假、难产假等具体天数可能因地方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层面及地方最新调整,建议生育女职工提前与单位沟通确认具体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