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河北省生育津贴的新规定:
-
按8.9%费率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女职工:从实际缴费到账之日起计算,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记录正常,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继续连续缴费至满12个月后,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按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标准予以支付。
-
参保职工因工作变动:断保等原因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中断缴费,在3个月内办理相关补缴手续并缴费到账的,生育保险视同其连续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的,补缴后按实际缴费到账之日起重新计算缴费时间,待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未申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退保、转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转为按8.4%费率标准参保缴费人员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保定市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后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或单位专管员通过单位网厅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