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西藏昌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2025年省内跨市就医可实现直接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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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昌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本省其他城市(如四川、云南等)的住院费用可纳入直接结算范围,支付比例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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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
部分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如糖尿病、高血压等)也可直接结算,无需额外备案。
二、报销比例与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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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按参保地(昌都)现行政策执行,与本地职工医保待遇一致。例如,普通门诊报销比例通常为50%-70%,具体取决于缴费档次和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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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支付限额 :同样适用参保地标准,例如起付线为当地职工医保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参保地规定限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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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当地医保部门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享受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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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渠道 :支持线上线下办理,可通过国家医保APP、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四、政策目标
到2025年底,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将支撑更高比例的跨省直接结算(目标70%以上),并进一步扩大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纳入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流程。
建议参保人员出行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昌都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