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2025年四川泸州职工医保已实现省内跨市直接结算,具体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
住院费用
参保人员在异地(包括省内其他城市)住院时,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医院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
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
逐步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满足门诊慢特病患者异地就医需求。
二、备案方式
-
线上办理
可通过“异地备案”小程序或当地医保中心线上平台完成备案,简化流程。
-
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至就医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三、注意事项
-
政策时效性
目前政策处于实施阶段,具体报销比例和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
个人账户使用
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参保地使用,不可跨省使用或用于异地医疗费用报销。
-
转诊要求
若需转诊至异地医院,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
四、历史政策说明
此前泸州已试点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共济功能,允许职工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自付费用。但该功能存在以下限制:
-
仅限职工本人使用,不可用于其他家庭成员;
-
需在就医地办理备案。
总结 :2025年泸州职工医保已实现住院费用跨市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也将纳入结算范围,且支持线上备案。个人账户资金仍需在参保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