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广西贵港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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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规定:职工医保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每月工资的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各统筹区规定的比例不同。例如自治区本级单位缴费7.5%,个人缴费2%;城乡居民医保由个人按年度缴费标准每年缴纳一次,由财政给予补助,如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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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的实现:职工医保没退休之前需要按月缴费,如果停止缴费,那么就会停止保障的待遇。退休后想要领取终身的医疗保障,一般情况下需要达到15年到30年的累计缴费年限,而城乡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交一次费用,保障一年,如果想要一直享受保障,那么就需要一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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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情况:职工医保报销的比例要高一些,住院综合报销比例为50%到60%,最高可以达到90%,而居民医保综合报销比例一般是占40%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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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及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用于支付其近亲属在广西区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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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024年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医保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按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倍计算,约为46.36万元,居民医保住院年度基金支付限额按上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计算,约为23.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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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度基金支付限额:职工医保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居民医保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在本人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医疗统筹按规定的报销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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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免缴待遇:职工医保在缴纳规定年限后能够享受退休免缴待遇,也就是说,职工医保退休后不用缴费且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居民医保不存在退休免缴待遇,每年必须按时缴费才能够享受待遇。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在缴费规定、保障的实现、报销情况、个人账户、住院年度基金支付限额、门诊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以及退休免缴待遇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保险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