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政策正式实施,惠州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享受直接报销服务: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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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备案后可享受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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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就医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急诊抢救人员,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无需垫付后报销。
二、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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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 :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参保人员可先就医后备案,出院前补办备案的医疗费用可现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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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线上平台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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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使用参保地医保目录报销,个人自付部分由医疗机构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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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记账流程
出院后补办备案的,需返回参保地办理补记账,未办理的医疗费用可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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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信息全省互认,无需重复认定。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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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需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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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执行参保地医保政策,包括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五、惠州本地政策说明
惠州作为广东省内城市,参保人员需通过惠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即可享受上述政策。如需办理备案,可咨询惠州医保部门或线上平台。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惠州本地医保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