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广东省内跨市就医的职工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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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备案后,在省内跨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门诊、住院等费用可直接通过医保系统结算,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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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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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补备案 :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的,医疗机构支持直接结算;出院后补办备案的,需按参保市规定补记账,未补记账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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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未办理备案的急诊抢救患者,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由参保地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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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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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异地生育就医等类别,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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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可通过线上平台办理,具体操作流程由各地医保部门统一规范。
三、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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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执行参保地医保政策,包括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生育保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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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享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使用参保地或备案地材料均可享受医保待遇。
四、其他说明
- 肇庆市特殊政策 :肇庆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若在省内其他城市就医,需按上述流程备案并享受直接结算。若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备案,可通过肇庆市医保服务大厅提交零星报销申请。
2025年广东肇庆职工医保支持省内跨市直接报销,但需提前备案并符合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