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安徽池州医保政策,职工医保在省内跨市就医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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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在本省其他地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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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及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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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省内异地就医非急诊且未办理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凭医保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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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直接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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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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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 :需办理一次备案,备案有效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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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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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手续 :跨市住院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转诊证明(仅限小城镇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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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钱包功能 :支持跨省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垫付医疗费用,实现家庭共济。
四、政策依据
相关法律依据为《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以及安徽省医保局关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系列政策文件。
2025年安徽池州职工医保在省内跨市就医(包括住院、门诊及药店购药)已实现直接结算,备案手续简化且支持家庭共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