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退休
关于失业女职工50岁退休的新规,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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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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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50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的失业女职工,可申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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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或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女职工可提前退休,年龄分别为45周岁和40-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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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与病退
- 持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的女职工,可按45周岁退休。
二、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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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
- 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计算公式为: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1 + \text{个人平均缴费指数})}{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
- 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计算公式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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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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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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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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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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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 失业女职工需在退休年龄前3个月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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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
- 退休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医疗保险待遇自退休当月开始享受。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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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与年龄双重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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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职工在50岁前转为管理或技术岗位,退休年龄将延长至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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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50岁前未在管理岗位工作,即使缴费年限满15年,仍按50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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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不同省份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例如江苏省明确女工人50岁退休,而其他地区可能根据当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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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生效时间
-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尚未统一实施,需关注当地最新通知。例如江苏省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政策框架及地方性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