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卡里的钱在门诊就医时 不能直接用于报销 ,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保账户结构与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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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构成
职工医保分为 个人账户 和 统筹账户 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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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约2%)和单位缴费(约8%)共同构成,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费用(如门诊费、药店购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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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仅限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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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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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 :门诊小额费用(如挂号费、检查费)可直接从个人账户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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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支付 :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如2000元)后,按比例(如50%)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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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费用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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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2025年上海市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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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段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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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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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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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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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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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余额不足处理
若个人账户资金不足,需先自付500元门急诊自负段,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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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资金性质
医保卡内的资金属于 医疗保障基金 ,不可直接提现或用于非医疗用途。
总结
职工医保卡内的钱 仅能用于门诊小额自费项目 (如挂号费、药店购药),而住院费用需通过统筹账户报销。门诊大额费用需自费或通过商业保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