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省泰州市医保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本省其他地市就医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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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本省其他地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可实现实时结算,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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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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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使用社保卡直接结算,无需额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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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不设起付标准,但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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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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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需开具转诊证明,但2025年泰州市已放开城乡居民医保转诊地区限制,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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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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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直接就医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在正常标准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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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是否办理转诊手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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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间
跨年度住院费用可在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结算年度内结算,累计计算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等指标。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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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医保卡、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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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门诊病历、医疗费用发票、社保卡。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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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急病 :异地突发急病可先行治疗,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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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 :通过泰州市医保局官网或线下社保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
2025年泰州职工医保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已进一步完善,参保人员可便捷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