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
根据2025年医保政策,辽宁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范围已扩大至 近亲属 ,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共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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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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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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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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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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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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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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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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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如职工本人)需为医保参保人,不限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但商业保险不参与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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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及被共济人需在同一省份,目前省内跨统筹区域已实现共济,跨省暂未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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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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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包括自费药品、诊疗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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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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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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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各地医保官方渠道申请,绑定亲属关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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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拨打医保热线或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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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不改变医保待遇享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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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异地就医,仍需按异地就医流程办理。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辽宁作为其中之一,已为近亲属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