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春城惠民保作为一款普惠型补充商业医疗险,对带病投保的理赔政策如下:
一、投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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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体检或健康告知
该产品投保时无需进行体检或健康告知,对投保人身体状况无强制要求,即使已患疾病也可正常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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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限制
仅限云南省本级、昆明市医保参保人群,涵盖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二、理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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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赔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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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保时已确诊癌症,因癌症产生的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不在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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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既往疾病导致的保障范围内医疗费用可正常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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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后疾病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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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生效后发生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可报销,包括住院费用、特定高额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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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保时正在住院,需在保单生效后才能获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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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告知与拒赔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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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若故意隐瞒疾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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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保时无医疗记录且未告知,保险公司通常可赔付;若已有记录且未告知,则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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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中有除外承保条款,约定特定疾病或行为不赔,则不适用既往症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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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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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与续保 :该保险为一年期产品,需在每年固定投保日期前续保,续保后保障自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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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药品保障 :仅对合同约定的高额药品费用进行报销,具体药品范围需参考保险条款。
昆明春城惠民保对带病投保持开放态度,但需注意投保时的健康告知义务及合同条款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