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医保时,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协商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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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沟通 :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负责人表达诉求,要求补缴医保并说明法律依据(如《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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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协商 :若单位无工会,可请求员工代表与管理层协商,或向单位工会反映情况。
二、行政投诉与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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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投诉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等材料,要求其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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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 :若协商失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缴医保并赔偿损失。
三、法律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公司履行义务。
四、其他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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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垫付 :若因未缴医保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可先行垫付,后续通过仲裁或诉讼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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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可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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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需办理社保登记,逾期将面临罚款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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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标准 :欠缴金额按日加收0.5‰,逾期不缴罚款可达欠缴金额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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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影响 :未缴期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补缴后仅计算缴费年限,欠费部分不纳入统筹。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若遇阻力可结合法律手段维权,同时保留向媒体或监管部门举报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