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安徽省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省内跨市就医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
住院费用报销
安徽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本省其他地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实现直接结算,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无需垫付医疗费用。
-
门诊及药店购药
-
门诊 :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实时结算。
-
药店购药 :其他地市参保人可在合肥等地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反之亦然。
-
二、特殊病种政策
-
重大疾病专项保障
患有法洛四联症、多发性骨髓瘤、难治性心力衰竭等10个试点病种(含重大手术)的参保患者,在省内试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不受转诊限制,直接享受参保地市属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三、注意事项
-
备案要求
跨市就医前需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完成备案,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
-
报销比例调整
-
临时外出就医(未办理转诊)的报销比例比三级医疗机构下降15个百分点(保底10个百分点)。
-
急诊抢救及已转诊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
-
材料准备
直接结算无需提交住院明细等材料,但手工报销需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原件等。
四、政策实施时间
- 上述政策于 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适用于2025年7月1日前已参保的职工。
2025年安徽职工医保省内跨市就医可直接报销,但需注意备案、转诊及特殊病种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