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1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综合应急预案的演练频次要求如下: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
这意味着企业需在一年内完成至少一次综合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或桌面演练,以满足最低频次要求。
补充说明:
-
与其他预案的协同性
综合预案与专项预案可同步开展,例如每年组织1次综合预案演练的针对重点风险领域开展1-2次专项预案演练;
现场处置方案因涉及具体场景,通常要求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
-
实际执行建议
-
企业应根据自身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制定详细的年度演练计划;
-
可采用实战演练(如火灾逃生、化学品泄漏模拟)与桌面演练(如应急响应流程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演练效果。
-
-
注意事项
-
若企业存在重大风险或特殊行业,可能需要增加演练频次或提升演练强度;
-
演练后需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