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医保新政策主要围绕职工医保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完善个人账户管理等方面展开,具体内容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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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纳入统筹支付范围
自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购药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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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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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计入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仅保留个人缴费部分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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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补贴 :按2022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约200元/月)划入个人账户,2022年未公布数据时按2021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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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人员 :不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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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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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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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及以下60%、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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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门诊统筹基金按60%比例支付,年度报销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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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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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参保人员 :在职职工2000元/年,退休人员2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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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参保人员 :在职职工880元/年,退休人员1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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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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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范围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覆盖全体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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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3年职工医保个人缴费基数与经济水平挂钩,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以上政策旨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