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区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就医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达65%;
-
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45%;
-
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40%。
特殊说明 :
- 若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门诊就医,按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执行,即45%的报销比例。
二、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5%;
-
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5%;
-
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5%。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累计支付限额 :200元;
-
住院累计支付限额 :8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参保要求 :需参加居民医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
-
报销范围 :包括床位费、检查费、药品费、手术费等医保目录内的项目,自费项目(如进口药、特殊检查)不在报销范围内;
-
大病报销 :自付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如一级20万元、二级12万元)后,可按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