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保起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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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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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400元/年(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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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40元/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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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80元/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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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中心:200元/年(一级医院标准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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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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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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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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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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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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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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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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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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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年度支付限额为50万元/人·年,超过部分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按100%报销。
二、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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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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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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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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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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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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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个人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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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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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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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集体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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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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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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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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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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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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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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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差异 :部分政策对45岁以上职工的报销比例有额外倾斜(如二级医院7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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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 :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员可享受4种门诊特病(如癌症放化疗)按90%报销,其他特殊病种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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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职工医保70%、城乡居民医保50%,无起付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