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津贴发票的开具,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地区政策进行操作,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职工个人申请报销时发票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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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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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 完整医疗费用发票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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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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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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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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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持上述材料向单位提交报销申请,单位审核后统一向社保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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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支付至职工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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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代扣代缴时发票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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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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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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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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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生育保险申报表格(如《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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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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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职工生育后,将材料提交至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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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将生育津贴从单位账户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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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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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处理
若原始发票丢失,需先通过单位向社保机构申请补发发票(需提供丢失原因说明、医院证明等材料);
- 部分城市要求登报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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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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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通常为职工上年度缴费工资,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如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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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贵阳)规定生育津贴申领需在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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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 建议委托单位统一办理报销,个人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