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资金根据使用主体和用途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资金分配方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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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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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过去按个人养老金比例(约8%-12%)返还,现改为按当地人均养老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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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药店购药等个人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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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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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单位缴费(约6%-7%)+个人缴费(约2%)+约5元/月的大额共济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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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承担住院、门诊等大额医疗费用报销,覆盖约60%-90%的医疗费用,具体比例因医院级别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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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月资金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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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为参保缴费基数的2%,每月随工资逐月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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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为4879元,缴费比例为8%。
三、账户余额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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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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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自费部分,不足时由统筹基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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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取消个人账户后,门诊费用直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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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 参保人通过药店购药时,个人账户资金按比例返还(如6-7折),剩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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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不足时的处理
- 个人账户没钱不会影响门诊报销,报销完全由统筹基金承担。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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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现与继承 :部分地区允许退休人员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或用于移民、继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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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套现风险 :通过药店套现属于违规行为,会导致个人账户封禁并影响未来医保待遇。
总结
医保资金通过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双轨运行,既保障了个人小额自费需求,又通过统筹基金实现大额医疗费用的共济。调整后,个人账户更注重基础医疗保障,而统筹基金覆盖更广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