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邯郸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主要报销规则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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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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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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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3%,退休职工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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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8%,退休职工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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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至1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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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在职职工30%,退休职工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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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在职职工15%,退休职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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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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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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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在职职工8%,退休职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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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在职职工10%,退休职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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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在职职工12%,退休职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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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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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首次住院3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上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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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首次600元,后续每次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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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首次900元,后续每次45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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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优惠 :所有级别医疗机构个人负担比例均比在职职工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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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报销限额为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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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 :起付标准统一为600元(三级及以上),比例与本地一致。
四、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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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年累计自费达9000元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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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在职职工93%,退休职工96%,特殊病种有额外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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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门诊 :产前检查每月补贴100元,年度限额12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及大病保险的报销规则,具体执行以医院等级和参保类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