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参保人员去北京看病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具体报销流程和政策如下:
报销条件
- 适用人群:包括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报销流程
- 无需备案:自2023年2月10日起,河北省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直接结算。
- 选择定点医院:北京市已有30家医院纳入河北省医保定点范围,这些医院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 费用结算:在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医保支付部分由医保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报销政策
- 医保目录:执行北京的医保目录,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北京的规定执行。
- 报销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执行河北省的医保政策,即与在河北省内就医的报销政策相同,不再降低报销比例。
- 门诊慢特病就医:需按河北省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具体流程可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请注意,医保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建议在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最新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和政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