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育儿假规定如下:
一、育儿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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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育儿假
符合《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每年可累计享受 10天育儿假 ,适用于子女年龄在3周岁以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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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育儿假
若夫妻双方已有2个以上不满3周岁的子女,可再增加 5天育儿假 ,累计可达 15天 。
二、政策适用范围
- 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三、工资与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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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
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降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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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保障
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补贴等,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确定。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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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以自然年计算,从子女出生当月开始至3周岁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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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最新条例于2022年1月通过修订,2023年1月正式实施。
以上政策旨在保障母婴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