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南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学生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待遇,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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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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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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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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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校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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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社区医疗机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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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基金支付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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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普通门(急)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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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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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专项治疗免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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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病种:如白血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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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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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后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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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校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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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社区医疗机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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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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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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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500元/年,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50%起付标准计算(最低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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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80%(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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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增加1万元,最高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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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如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1100元和1500元。
三、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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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助 :大学生生育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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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按住院报销标准执行,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限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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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精神病患者 :纳入门诊统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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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艾滋病患者 :享受专项治疗补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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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南京市户籍或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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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连续缴费满1年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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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缴费 :部分费用(如门诊、住院)由学校统一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南京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