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河北慢病报销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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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疾病起付标准金为每年500元,起付标准金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甲类费用70%,乙类费用先行按规定自负部分费用后按报销比例支付。门诊慢性疾病实行限额管理,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参保居民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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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报销起付金为每年500元,起付金以上部分,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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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种类:慢性病种类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高脂血症、脑梗死、脑出血、慢性支气管炎慢性心衰、风湿性心脏病、风湿性关节炎、肿瘤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请以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