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医疗保障最新政策,门诊特殊病(门特)非放化疗待遇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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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覆盖
包含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等8类20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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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项目
恶性肿瘤放化疗原病种限额10000元/年(2年有效),非放化疗原病种限额4000元/年。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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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按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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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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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其他人员根据年龄分段提高(如50岁后每年提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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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起付标准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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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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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与住院共用年度支付限额 :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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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按病种限额 :2023年政策调整后,门特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不再单独设限。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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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 药品费用纳入门特保障范围,可到A级定点药店购药,按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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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需通过微信公众号“徐州医保”线上申请评估待遇,或委托代办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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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2023年7月起,恶性肿瘤放化疗待遇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自动转为非放化疗待遇(需重新鉴定)。
五、不纳入保障范围
- 与门特治疗无关的其他疾病门诊费用,按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或普通门诊统筹处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徐州市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确保覆盖门诊特殊病及门诊特定项目的报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