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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属于实际缴费年限 ,两者在养老金计算中合并计算。具体说明如下:
一、核心概念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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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指职工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例如,某职工2014年10月参保后,至2025年3月共缴费15年,则这15年为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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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指职工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虽未实际缴费,但按国家规定视同已缴费。例如,1992年前的工龄、军龄、知青下乡年限等。
二、两者关系与合并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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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原则
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确定退休时的缴费年限,用于计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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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累计缴费月数 = 实际缴费月数 + 视同缴费月数
例如:某职工1985年参加工作(视同缴费29年),2014年参保后缴费15年,则总缴费月数为29×12 + 15×12 = 52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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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自1997年后,全国统一将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不再区分地区政策差异。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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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工龄处理 :若视同缴费年限中存在中断(如失业、退休等),中断时间不计入累计缴费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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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年限处理 :若视同缴费期间存在欠费,需补缴欠费及利息后,才能计算实际缴费年限。
四、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均计入退休待遇计算,确保历史工龄得到合理认可。
视同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计算中与实际缴费年限具有同等效力,两者合并决定最终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