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办法
南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 准备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原件1份、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并签署承诺书)、费用清单原件、门诊及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提供处方或有药品用法用量记录的门诊病历,住院前急诊抢救费用提供急诊病历资料、住院诊断证明和出院记录、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如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证明或承诺书)。
- 提交报销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点的线下窗口。
- 完成报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即可完成报销。
以上就是南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基本流程。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