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洛阳市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主要分为住院、门诊两类,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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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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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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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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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社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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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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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
-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80%,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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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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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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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疗机构:75%(县级)/70%(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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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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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肾病门诊腹膜透析: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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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提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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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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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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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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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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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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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康中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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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以下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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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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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额度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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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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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每次报销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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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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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0.55万元,1.1万元-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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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等群体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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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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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差异较大,部分特殊群体(如儿童、老年人)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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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为1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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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2020年1月起取消个人账户资金分配,门诊统筹后个人账户余额可结转使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具体报销流程及比例以洛阳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