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郑州市已全面实现跨省异地门诊报销,具体如下:
一、政策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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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自2023年1月1日起,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在河南省内其他地市所有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费用“一单式”直接结算,覆盖16个县(市、区)的27家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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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同期开通了5种门诊慢特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跨省直接结算,使用全国统一编码及就医地、参保地政策执行。
二、政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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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备案
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省内就医无异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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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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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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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参保地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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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回参保地手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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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医疗机构
包括河南省内所有开通异地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河南省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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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前建议通过医保APP或医院确认实时结算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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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长期异地治疗,可关注是否属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特殊渠道。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参保人员的就医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