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保)报销范围及待遇如下:
一、重大疾病保障(17类)
截至2024年7月,莆田市将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扩大至 17类 ,新增9类病种(如急性心肌梗塞、胃癌等),使总保障病种增至原先的8类。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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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 等9种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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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原有病种 (如重症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癫痫病等)。
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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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30%,医保统筹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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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自付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90%补偿,封顶线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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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病种实行定点医院定额包干,患者自付30%后,剩余70%由医保支付。
二、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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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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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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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员过渡期外按城乡居民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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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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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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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2000-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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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0元(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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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每年最多选择2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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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院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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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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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100元起付,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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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上医院:300元起付,80%-8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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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 全市统一12万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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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机制
- 通过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差异,引导合理就医。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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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申报 :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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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覆盖产前检查(限额约1300元)、分娩住院(顺产2800-3800元、剖宫产4800-5800元)及生育津贴。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7月发布的最新规定,具体执行以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