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宁波新农合医保政策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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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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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
-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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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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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的情况
-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的医疗费用。
-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事故和的医疗费用。
-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更新,建议关注当地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