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处理
- 隔离与防护:确诊或疑似感染孕产妇需隔离收治,严格执行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 生命体征监测:密切监测体温、呼吸、心率、血压及胎儿胎心、胎动情况,定期进行胎心监护和超声评估。
- 支持治疗:保证充足营养、补液,维持水电解质平衡;低氧血症者给予吸氧,维持氧饱和度≥95%。
二、抗感染治疗
- 细菌性肺炎:首选青霉素类(如阿莫西林)或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曲松),过敏者可选用大环内酯类(如阿奇霉素)。
- 病毒性肺炎:流感病毒可选用奥司他韦(妊娠安全等级C类),需权衡利弊后使用;其他病毒感染以对症支持为主。
- 支原体/衣原体肺炎:首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阿奇霉素)。
- 真菌性肺炎:需使用抗真菌药物(如氟康唑)。
三、产科管理
- 孕周与分娩时机:
- 孕周<28周:以感染科治疗为主,病情控制后可继续妊娠;若快速进展则促肺成熟后终止妊娠。
- 孕周≥28周:优先考虑终止妊娠,尤其是孕32周后,以减少母体风险。
- 终止妊娠指征:胎儿窘迫、呼吸衰竭、病情控制不佳等需紧急剖宫产,术中注意避免羊水栓塞。
- 麻醉选择:优先连续硬膜外麻醉,心功能不全者慎用前列腺素制剂。
四、多学科协作
组建产科、感染科、呼吸科、新生儿科等多学科团队,制定个体化方案,确保母婴安全。
五、预防措施
- 增强免疫力:合理膳食、适度运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
- 环境管理:保持室内通风,减少空气污染暴露。
- 疫苗接种:流感高发期前接种流感疫苗。
注意事项:所有药物需严格遵医嘱使用,避免自行用药;病情危重时需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