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白山,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标准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护理津贴及最高发放金额: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提高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自 2024 年 1 月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85 元。
-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吉林省相关规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每月生活护理费为 1339 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每月生活护理费为 1072 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每月生活护理费为 804 元。
- 特困人员护理补贴:2024 年度浑江区、江源区特困人员全护理标准月人均 492 元。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白山市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通过中央财政补贴的方式提供机构集中照护服务,原则上,服务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
白山市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在定点养老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予以支付,目前全省支付水平总体上在 70% 左右。如果你还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