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承德,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领取方式有所不同,以下为你分别介绍: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补贴对象:具有承德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具体范围包括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及多重残疾人。
- 补贴标准: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每人每月 100 元。
- 申领程序:
-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需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 张近期免冠 1 寸彩色证件照,填写《河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 村(居)委会核实:村(居)委会在接到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实际情况的核实。符合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 初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机制,受理补贴申请,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有疑问的要进行入户调查,调查审核工作应在收到申报材料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县(区)残联。
- 复审:县(区)残联在收到申报材料 15 个工作日内,借助残疾人证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复审工作,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材料转送县(区)民政部门审定。
- 审批:县(区)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审核无误,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并在县(区)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登记备案。
- 报县(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县(区)民政部门根据补贴申请情况,填写《河北省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情况汇总表》,并会同县(区)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 补贴对象:具有承德市户籍的低保对象中 80 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和 60 周岁(含)以上 79 周岁(含)以下重度、中度失能老年人。
-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 100 元。
- 办理流程:
- 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法定赡养人,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河北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 1 寸彩色证件照。
- 审核:村(居)委会在接到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实际情况的核实。对核实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表》及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老年人能力进行评估,出具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和审批意见,并登记备案。经研究通过审批后,每月 15 日前送同级财政部门。
- 发放:财政部门核实发放标准、金额等,每月底前将补贴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符合标准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自递交申请当月起计发。
工伤职工护理费
- 补贴对象:按月领取工伤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 1-4 级工伤职工。
- 申领程序:在承德市内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可使用 “承德人社” 或 “河北人社” 手机 App 进行认证。对于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以申请上门认证服务,由社保经办机构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协助认证。除此之外,社保经办机构还会委托社区(村)基层组织开展其他形式的认证,本人也可以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居委会等基层服务点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按规定领取相应的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