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宁夏护理津贴的领取方法如下:
- 确认补贴对象条件:具有宁夏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 60 周岁及以上的中度、重度及完全失能老年人。
- 明确补贴标准: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 150 元,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 200 元。
- 申请流程:
- 提出申请: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或线上申请,填写申请表,并由受理机构进行身份核对。
- 初审和评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协同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开展老年能力及需求综合评估。
- 审核审批:补贴申请人能力评估结果应在所在村(社区)公示 7 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县级民政部门收到初审意见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决定意见,反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知申请人。资格复核采取民政部门信息共享方式实时进行;能力评估复核采取补贴对象主动申报和民政部门定期核查相结合方式,情况发生变化的次月起进行调整或停止享受补贴。
- 补贴发放: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原则以提供服务形式落实,坚持 “先服务后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到养老机构接受服务的,其补贴可由当地民政部门支付给相应的养老机构;居家或在社区接受服务的,可支付给经当地民政部门征选的服务供应商。服务覆盖不到的地区,可通过 “一卡通” 直接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和护理 “两项补贴” 的残疾老年人可叠加享受。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和高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