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黑龙江低保政策调整情况,全省低保标准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均有提高,具体如下:
一、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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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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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提高至 710元/人月 (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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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9区城市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至 860元/人月 ,实现“二十连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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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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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提高至 517元/人月 (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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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9区农村低保标准为 648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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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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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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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且不低于2023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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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计划再提高至城市 1014元/人月 、农村 761元/人月 (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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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料护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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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护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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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护理:不低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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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理:不低于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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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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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2024年7月1日全省统一执行,哈尔滨市部分区域(如9区)从2024年8月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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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调整 :2024年未涉及直接补贴调整,2025年计划进一步提高。
以上数据综合自省级及哈尔滨市官方文件,确保信息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