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农村低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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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申请人必须持有当地的农业户口,并且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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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需要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入包括工资、经营所得、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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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家庭的财产状况需要符合当地的规定,例如房产、车辆、存款等不能超过一定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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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中存在特殊情况:家庭成员中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因重病、重残等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稳定收入。老幼人士(18岁以下的孤儿或60岁以上无子女赡养的老人)、失去劳动力的人、重度残疾之人以及得重病的人也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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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辅助材料:如残疾证、学生证(针对在读学生)、低保证明(针对已享受其他救助的家庭成员)等,根据具体情况准备。
满足以上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