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和比例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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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职工医保对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费用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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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起付标准800元起,一级医院75%、二级65%、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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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起付标准5500元起,超过部分统一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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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当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2万元时,大病保险开始介入,报销比例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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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17万元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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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万-22万元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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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万-30万元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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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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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推荐)
若医院支持联网结算,患者出院时直接由医保系统完成费用扣除,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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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未联网时)
需先垫付医疗费用,携带以下材料至医保科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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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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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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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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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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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如需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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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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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比例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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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职工大额救助、医疗救助等,按顺序与其他补助叠加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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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比例示例
以职工小张为例,其住院总费用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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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 :12万-17万元部分按85%报销,即$(17万-12万)\times85%=7.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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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 :剩余18万-25万元部分按70%报销,即$(25万-17万)\times70%=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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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 :$25万 - 7.85万(基本医保) - 5.6万(大病保险)=1.55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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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职工医保年缴30元,费用从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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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转诊转院审批表,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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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如慢特病,起付标准1300元,与首次住院合并计算。
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咨询医保机构,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影响报销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