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2024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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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2024年一般情形下,在天津女方可享受158天产假。不同生育情况下,产假天数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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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 天津日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
- 天津生育津贴总额=天津日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天数
- 产假期间工资:女职工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30.4×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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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 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产假;
- 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
- 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 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产假;
- 难产的,在158天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
-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在15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 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产假在158天基础上增加14天;
- 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在15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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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天津领取生育津贴有的是一次发放,有的是按月发放。对于在生产前就已经方天津社保局进行生育津贴申报的,一般来说,是逐月拨付的,直到产假休完的次月生育津贴正好拨付完毕;对于生育津贴申报时间比较晚的,在产后才进行办理的情况,一般就是一次性到账。
请注意,具体发放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