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医疗保险收费标准如下:
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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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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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众:4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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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人员(如特困人员、孤儿等):400元/人·年(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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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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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众:不低于67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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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人员:根据政策享受全额或定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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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筹资标准
- 每人每年总筹资额不低于1070元(含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670元)
二、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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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征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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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众 :2024年9月23日—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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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及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 :2025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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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征缴期
- 普通群众 :2025年3月1日—2025年9月30日(按1070元/人·年标准缴费,待遇等待期90天)
三、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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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后待遇
自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门诊、住院等保障按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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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参保政策
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人员,缴费后90天内参保可享90天动态参保期,按400元/人·年标准缴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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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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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需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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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及随军未就业配偶,按400元/年标准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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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支持线上(如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和线下渠道缴费,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贵州省医保局、财政厅及税务部门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