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洛阳分娩补贴领取标准
生育津贴标准
享受条件
- 在本市正常参保并足额缴纳保费的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一年,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12个月。若女职工在生产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在孩子1周岁以内缴满12个月,同样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发放天数
- 2020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按照规定产假可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在增加的90天产假期间,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即合计享受188天生育津贴。
- 难产的女职工可增加15天生育津贴。
-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42天生育津贴。生育三孩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同生育一孩规定。
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
不享受情况
-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
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可以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2024年男职工生育补助金额为定额1000元。
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
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定额
正常分娩115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1350元∕例、剖宫产(有剖宫产手术指证的)2150元∕例,这些均包含350元产前检查费用。按照规定,产前检查费用已与生育医疗费用合并报销,不再单独报销。